证券代码:9203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1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7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辞职,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2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因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108,653,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理完结。
另因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
此,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于8月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公示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
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
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