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1 人,代表股份 200,078,52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
表股份 196,178,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3,900,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8 人,代表股份 4,009,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09,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76 人, 代表股份 3,900,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 案 编 表 决 结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例
选举谭勇先生为第六届
总表决情况 199,038,376 - - - - - - -
当选
选举谭勇先生为第六届 其中,中小股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赵云云女士为第六
总表决情况 199,037,767 - - - - - -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赵云云女士为第六 其中,中小股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宗宝峰先生为第六
总表决情况 199,037,766 - - - - - - -
当选
选举宗宝峰先生为第六 其中,中小股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朱彦臣先生为第六 其中,中小股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陈培智先生为第六
总表决情况 199,036,760 - - - - - - -
当选
选举陈培智先生为第六 其中,中小股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舒东先生为第六届
总表决情况 199,037,648 - - - - - -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舒东先生为第六届 其中,中小股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赵贺春先生为第六
总表决情况 199,036,651 - - - - - - -
当选
选举赵贺春先生为第六 其中,中小股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金涛先生为第六届
总表决情况 199,036,751 - - - - - -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金涛先生为第六届 其中,中小股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总表决情况 199,992,129 99.9568% 72,300 0.0361% 14,100 0.0070% - -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中小股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3,923,367 97.8453% 72,300 1.8031% 14,100 0.3516% - -
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周益文律师、王晓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北京
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