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表决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 日以邮件、
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
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名激励对象因在本期
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40,000 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
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届次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