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2010 年 10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26
年 8 月 4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控制与考核
行为,提升资源集约化、精细化配置水平,提高集团预算管理水
平,保障公司战略目标有效落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管理,是指公司以战略目标为导向,
通过对未来一定经营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进
行全面预测与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各项财务和非财务资源,并对
执行过程实施监督、分析与控制,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持续优化经营活动,最终推动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管理活动。
预算管理涵盖预算编制、审批、下达、执行、控制、调整、分析、
考核及问责等全流程环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所属企业”)。
第二章 目的及原则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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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进战略落地,实现长期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的有机
衔接;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绩效考核提供基础依据,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四)强化过程控制与成本管控,防范经营风险;
(五)增强内部信息对称性与协同性,确保公司整体目标与
各单体行动一致。
第五条 预算管理的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预算须体现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
方针,以中长期战略规划为指引,在综合平衡发展机会和公司现
有资源、能力后,按公司确定的阶段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服从
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确保公司阶段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效益优先原则:预算安排以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为
中心,统筹业务发展、资源投入与财务结构,确保资产回报与风
险控制相平衡;
(三)全员参与原则:预算须覆盖全部责任单元,采取“上
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实现全员参与、全程管
控;
(四)业务驱动原则:全面预算以经济业务活动为出发点汇
总编制,涵盖业务计划、资本计划、筹资计划,逐级生成财务预
算,实现明确目标、集成管理信息的功能。
(五)刚性约束原则:预算指标须量化、可考核,各预算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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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主体对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及结果承担相应权责,预算一经
批准,原则上刚性执行。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权责匹配”的责任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履
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监督预算执行,
保障战略经营目标实现。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日常审议
与审批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全面预算管理落地实施,主要履行以
下职责:
(一)拟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按程序提请党委会前置商讨
后,报董事会审议;
(二)拟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提请
党委会前置商讨后,报董事会审议;
(三)组织落实经批准的预算方案,督导各预算责任主体履
行管理职责,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统筹协调预算管理中的重
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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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全面预算管理牵头执行部门,统筹
负责预算全流程管理、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
(二)分解下达预算指标,指导各职能部门及各所属企业预
算编制,审核各类预算计划,平衡并汇总预算数据,确保预算合
规合理、契合公司经营战略;
(三)汇总编制公司整体年度预算方案,按程序提交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审议;
(四)收集、汇总各单位预算执行数据,开展月度、季度、
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编制整体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并上报总经理办
公会;
(五)牵头组织预算调整工作,审核各所属企业预算调整申
请,汇总编制公司整体预算调整方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六)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核查预算执行的合规性
与真实性,对执行偏差及时预警,并提出优化建议;
(七)配合开展年度预算考核工作,统筹筹备各类预算审议、
上报所需资料;
(八)跨部门预算管理争议由财务管理部牵头协调,协调不
成的报总经理办公会裁定;各预算责任主体需于每月 15 日前向财
务管理部报送上月预算执行数据及分析说明。
第十条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是归口业务预算责任主体,统筹
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业务预算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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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业务预算的编制、调整与执行
分析;
(二)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及专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指标,
从严管控可控支出;预算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财
务管理部;
(三)对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准确、完整及预算执行结
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并配合开展预算监督、考核及整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各所属企业为预算责任主体,对本企业预算管
理及执行结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明晰岗位权责。各
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对
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严格对照公司年度预算目标,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完
成本企业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形成预算草案后上报相
关负责人及公司归口职能部门复核;经确认后,报送公司财务管
理部;
(三)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强化预算执行管
控、动态分析与日常自查,及时纠正执行偏差;根据经营实际,
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合规提交调整申请,并严格履行审批流
程;
(四)统筹负责本企业预算编制、执行、分析、管控、整改、
上报等全流程工作,主动接受公司监督、检查与考核,逐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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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整改要求。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十二条 公司预算年度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各所属
企业。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以业务预算和资
本预算为核心基础,结合历史经营数据与市场预测,遵循科学方
法及规范流程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预算编制应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
算、滚动预算等方法。预算编制主体应根据不同预算项目的性质
和特点,选择适当的预算编制方法。
第十六条 预算假设为预算编制的前提,须综合研判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与市场环境,主要包括宏观假设、业务假设、财务假设。
各预算编制主体应结合业务实际,参考市场行情、历史数据及业
务规划拟定对应假设,并对其合规性、合理性及依据充分性负责,
确保假设有据可依、合理审慎。公司预算编制的程序,按照“目
标分解、编制上报、会审调整、审议批准、下达执行”五个阶段
进行:
(一) 目标分解阶段:每年第四季度启动下一年度预算,公
司根据战略目标制定预算编制纲要、原则及要求,以通知形式下
达各预算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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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上报阶段:各预算主体根据年度发展任务、预算
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预算方案,完成预算表格和
报表体系的编制,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
(三)会审调整阶段:公司财务管理部汇总审核各主体预算
报表,汇总反馈会审意见,各主体据此调整完善。
(四)审议批准阶段:公司财务管理部复核无误后,合并编
制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依次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及董
事会逐级审议批准。
(五)下达执行阶段:公司财务管理部将经批准的年度预算
指标正式下达各执行单位。
第十七条 全面预算体系主要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
预算以及财务预算。
(一)业务预算是指与企业日常业务直接相关、具有实质性
的基本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销售预算、应收账款预算、生产
及生产成本预算、采购预算、营业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财
务费用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人力资源预算等;
(二)资本预算分固定资产预算与期限为一年以上权益性投
资预算。固定资产预算由生产性固定资产预算、非生产性固定资
产预算、工程建设预算等组成;一年以上权益性投资预算包括债
权投资预算、股权收购预算和其他股权投资预算;
(三)筹资预算是指企业在综合考虑销售回款、采购支付、
投资支出、费用支付及上年资金余额情况下,平衡资金需求,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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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融资计划;
(四)财务预算是指与企业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有关的各项预算,主要包括:
生产成本、期间费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其
他收支预算等。
规划资产、负债、权益规模及结构,合理测算并管控资产负债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保障公
司财务结构稳健。
各单位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统筹汇总、平衡资金收支,通过
精准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强化资金回款管理、严控无效资金支出、
平衡资金流动性与资金收益性,保障公司资金高效、安全、规范
运作。
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需将经批准的预算指标逐层分解,
将指标任务落实到各预算主体、职能部门与各业务环节,构建权
责清晰、全域覆盖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资金支付,对于预算内支出,按照
公司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支出,应当严格按
照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执行,具体参照《财务管理制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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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资金管理。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相关依据的支出,不予
支付。
第二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台账,对照预
算明细项目,完整记录预算数、实际发生数、差异额及累计发生
数等内容,备注差异原因,实现预算执行的动态管控。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所属企业负责人组织实施所在企业的预
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经营计划,在权限范围内对日常财务收支
及重大财务收支进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各职能部门、所属企业全面预
算执行进度及执行差异开展常态化跟踪、监督与分析,按月度、
季度、年度形成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应当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一)年度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现存问题及预算差异深度分
析;
(二)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滚动预测分析;
(三)说明不利差异产生原因、明确改进措施;梳理有利差
异成因、提出巩固成果、持续提质的相关建议。
第二十三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形、重大事项或实
际执行结果与既定预算目标产生重大偏差,相关责任主体须持续
跟踪管控,并及时报送至公司财务管理部。公司可视情况发起重
点核查或专项检查;针对出现不利预算偏差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
公司,下达整改意见,督导其限期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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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四条 预算一经批准,须严格遵照执行,原则上不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程序申请调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执
行现行预算时;
(二)公司生产经营做出重大调整,致使现行预算与实际差
距巨大;
(三)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抗事件导致原预算不能执行时;
(四)经董事会审议认定的、对公司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应当调整预算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预算调整由各职能部门、所属企业提出申请,形
成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
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拟预算调整幅度及方案,经各部门
负责人审核、各所属企业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 预算调整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调整事项应符合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具备客观证据
或政策依据,不得以主观判断或经营波动为由随意调整;
(二)调整后的预算应尽量维持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总
目标,若客观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致原目标无法维持,应在方案
中专项说明,并同步报请调整战略目标或预算目标;
(三)预算调整应聚焦重大的、非正常的、偏离常规的关键
差异,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实质影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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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对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分析、汇总,
编制整体预算调整方案,经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及财务总监审核
后,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相应流程。
第七章 预算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整体
经营规划与年度预算目标,筛选确定主要经营指标,纳入各职能
部门、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
须严格执行考核指标,常态化推进各项工作落地。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严格按照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定期对预算指
标的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进行检查与考评。年度完成数以审计审
定结果为准,以此作为经营管理人员及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实施
的重要依据,夯实预算考核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 预算责任主体存在未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且无正当
理由、预算编制严重失真、无合规依据突破预算指标、违规申请
预算调整等情形的,公司有权按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
给予扣减绩效薪酬、通报批评、调岗、降职免职等处罚,给公司
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冲突或遇上级政策调整变
化,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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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系列文件——预算管理
制度(SHSM-YS-01)同时废止。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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