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4 0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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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
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非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及 2026 年 7 月 23 日在指定
信 息披 露 媒 体《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至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
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宇敏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孙梦静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宇敏                     孙梦静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
联系地址
       号                       号
电话     0573-87771166           0573-87771166
传真     0573-87771222           0573-87771222
电子信箱   info@khua.com           info@khua.com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孙杰风先生,198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加拿大昆特兰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浙江
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浙江光华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
任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5 年 3 月至今,任新加坡光华
公司(HARBORDRAGON INTERNATIONAL PTE. LTD)董事;2025 年 3 月至
今,任泰国光华公司【Guanghua Polyester (THAILAND) Co.,Ltd.】董事。
   孙杰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00 股,通过员工
持股平台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华投资”)
间接持股 1,800,000 股,孙杰风与其父亲孙培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父亲孙培松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妹妹孙梦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姑姑孙培芬、表姐徐晓敏、表妹赵艳丽和表叔沈洪根分别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450,000 股、300,000 股和 650,000 股,孙杰风之父与姚
春海之母系堂姐弟,除上述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姚春海先生,198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大专学
历,毕业于西南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及浙江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班 EMBA,荣
获 2015 年海宁市青年企业家称号,是海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和中国化工学会
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2004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
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浙江光华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 年 3 月至今,任
光华聚酯贸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姚春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 股,除姚春海之母与孙杰风之父系
堂姐弟、胞弟姚海峰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宇敏先生,1970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本科学
历,毕业于浙江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教师职称。1988 年 8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海宁市盐官镇中心小学教师;1995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海宁
市实验小学教师、教科室主任、副校长;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光华
有限职员、党支部书记;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
支部书记;2017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获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明。
  张宇敏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间接持股 3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志康先生,197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大专学
历,毕业于西南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中级工程师。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海宁保安公司职员;200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浙江光华新材料有
限公司职员、厂长;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浙江光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厂长;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海宁大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志康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间接持股 7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贾林先生,197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1999 年参加研制的
“500t/a 对氨基苯酚催化加氢新工艺研究”获安徽省省级科技成果、2009 年-2014
年获得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安徽蚌埠八一
化工集团研发部项目专员;2000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帝兴树脂(昆山)有
限公司亚太区技术应用总监;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负责人,技术总
工;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贾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黄凯先生,198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英语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12 年 2 月至
海宁市恒艺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海宁市恒
艺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4 月至今,先后任公司 EHS 部副经理、经理;
  黄凯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间接持股 1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梦静女士,199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德分校工商管理专业,自 2017 年 8 月起进入浙江光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外贸部、董事会办公室,2022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3 月至今,
任光华聚酯贸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孙梦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孙杰风胞妹、实际控制人孙培松之女,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父亲孙培
松直接持有公司 5,000,000 股,长兄孙杰风直接持有公司 63,000,000 股、通过风
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800,000 股,姑姑孙培芬、表姐徐晓敏、表姐赵艳丽和表
叔沈洪根分别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00,000 股、450,000 股、300,000 股和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
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文娟女士,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工程专业,中级会计师。2010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浙江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浙江光华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财务总监。
  吴文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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