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宏股份)于近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55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及储能业务。
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2 亿元,同比上升 30.36%;归母
净利润 0.12 亿元,同比下降 74.99%;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背离。
亿元,同比增长 266%,毛利率 13.29%,比上年增加 14.73 个百分点,由负转
正。
请公司:
(1)分业务板块结合行业情况、市场需求、前十大主要客户、成本费用变
动、非经常性损益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
司汽车零部件板块整体收入较 2024 年实现同比增长;同时随着我国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加快构建,全球户外文化和能源焦虑持续推动,储能相关业
务也成长发展为公司一重要业务板块。
总体来看,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36%、毛利同比增长 26.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21.16%,主营业务盈利规模并未下
降;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74.99%,主要系 2024 年度土地补偿拆迁收入及森阳科
技股权回购投资收益形成较高基数,导致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
了收入增长形成的部分利润贡献。因此,公司“增收不增利”主要由非经常性损
益同比大幅减少导致,同时受到汽车零部件板块毛利率下降影响,具有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相关指标分解如下: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
营业收入 92,166.18 70,703.46 21,462.72 30.36
其中:汽车零部件行业 81,366.01 67,091.05 14,274.96 21.28
储能行业 9,986.06 2,730.75 7,255.31 265.69
营业成本 79,860.48 60,955.90 18,904.58 31.10
其中:汽车零部件行业 70,946.79 57,749.93 13,196.86 22.85
储能行业 8,658.62 2,769.94 5,888.68 212.59
毛利 12,305.70 9,747.56 2,558.14 26.24
毛利率 13.35% 13.79% 下降 0.44 个百分点
税金及附加 708.20 614.67 93.53 15.22
三项费用 8,495.89 7,262.45 1,233.44 1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153.69 4,613.11 -3,459.42 -74.99
非经常损益(税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2-
(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较 2024 年减少 3,625.85 万元,主要一
是 2024 年取得土地补偿拆迁收入 2,755.50 万元;二是 2024 年取得森阳科技股
权回购投资收益 1,269.23 万元。
(二)公司 2025 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 952.85 万元,同比增长 21.16%;扣
非归母销售净利率 1.03%,较 2024 年扣非归母销售净利率 1.11%下降了 0.08 个
百分点。核心经营利润保持增长但利润率略有下降,主要系汽车零部件板块毛利
率同比下降 1.11 个百分点。具体原因如下:
的 81,007 元/吨,上涨幅度 8.12%。按铜成本约占发电机单位成本静态测算,铜
价上涨对应发电机单位成本增加约 2.27%,同时考虑发电机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重影响总毛利率下降约 1.55 个百分点。上述为单一因素静态测算,实际毛利
率同时受到销量增长、产品结构及规模效应等正向因素抵消。
客户名称 占比 占比
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 (%)
第一名 11,289.96 13.88 11,360.05 16.93
第二名 10,513.10 12.92 10,306.79 15.36
第三名 6,421.61 7.89 4,788.55 7.14
第四名 5,845.63 7.18 5,698.45 8.49
第五名 4,298.96 5.28 4,121.02 6.14
第六名 3,561.19 4.38 3,416.33 5.09
第七名 3,487.83 4.29 287.28 0.43
第八名 3,213.87 3.95 1,801.58 2.69
第九名 2,554.49 3.14 153.55 0.23
第十名 2,436.67 2.99 1,862.24 2.78
合计 53,623.31 65.90 43,795.84 65.28
部分客户产品价格下降。公司部分客户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营业收入约
-3-
铜价上涨及产品降价的不利影响,部分被销量增长、客户及产品结构变化和
规模效应所抵消,最终汽车零部件板块毛利率同比下降 1.11 个百分点。
②公司储能业务板块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二大客户 2025 年销售收入占比超
客户名称 占比 占比
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 (%)
湖州申湖锂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4,621.96 46.28
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381.94 33.87 32.14 1.18
合计 8,003.90 80.15 32.14 1.18
(2)补充披露便携式储能、驻车锂电池、工商业储能 EMC 三类业务的收
入占比,并结合三类业务的主要客户及对应订单、成本归集方式及各自毛利率
水平,说明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
公司回复:
(一)①公司便携式储能、驻车锂电池、工商业储能 EMC 三类业务的收入占
比和毛利率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型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便携式储
能
驻车锂电
池
工商业储
能 EMC
合计 8,219.30 82.30% 15.31% 2,314.22 84.74% 0.01%
注:占比为产品占储能业务板块总收入比重,上述收入已包含退货等冲减影响。
②公司便携式储能、驻车锂电池、工商业储能 EMC 三类业务的主要客户及订
单情况:
收入类型 核心客户 收入占比 订单情况
-4-
订单式采购合同,其下游
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 客户主要为美洲和欧洲客
便携式储能 105.81%
司 户,销售渠道为亚马逊平
台等
年度采购合同,其下游客
湖州申湖锂电池销售有限公 户主要为各省市地区的汽
驻车锂电池 100.48%
司 车配件销售公司及终端维
修站
工商业储能 EMC 核心客户 A、核心客户 B 71.70% 10-20 年能源管理合同
③2024 年及 2025 年,公司储能产品的直接材料按照 BOM 及订单领用情况直
接归集,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按照各型号领用原材料金额比例分摊至各型号产成
品及在产品。工商业储能 EMC 以各项目每月设备折旧及人工运维成本作为主营业
务成本列示,整个期间成本归集方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储能板块 2025 年营业收入 9,986.06 万元,较 2024 年增加
毛利率大幅度增长的主因如下:
销量迅速增加;②工商业储能 EMC 收入较 2024 年增加 1,610.29 万元,为 2025
年新增 12 个 EMC 项目,项目建设周期约 3-6 个月,新增项目陆续投运,存量项
目也进入节能收益分享周期,带动 EMC 业务收入增加;③工商业储能柜销售 814
万元。
在试水推广阶段,一方面售价参考市场价格,另一方面规模小,固定成本无法摊
薄致使毛利为负;2025 年随着销售模式确定,销量的迅速攀升,边际效应显现,
产品毛利由负转正。②储能板块收入结构发生变化,2024 年负毛利的便携式储
能产品收入占比高达 80.38%,拖累整个板块毛利率水平;2025 年销售毛利较高
-5-
的驻车锂电池占比 46.06%,工商业储能 EMC 占比 16.85%,较 2024 年均大幅度增
加,推高了整个板块毛利率水平。
工商业储能 EMC 业务 2025 年度毛利率较 2024 年度下降 14.48 个百分点,主
要系 2024 年度收入规模较小,毛利率易受单个项目影响;2025 年度项目数量和
收入规模增加后,毛利率更能反映常态化运营水平。同时,部分地区峰谷电价政
策调整导致实际价差收窄,对项目收益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便携式储能设备 2025 年毛利率较 2024 年度下降 7.28 个百分点,主要受累
于 AP2000 产品降价销售所致。公司为加快 AP2000 所用 31Ah 软包电芯的“去库
存”速度,在 2025 年对 AP2000 采用降价销售策略。
(3)补充说明工商业储能 EMC 的业务模式,并结合 EMC 合同主要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益计算周期、结算依据等,说明收入确认的
具体方法、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请
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工商业储能 EMC 的业务模式:
EMC 合同能源管理是由储能投资方负责工商业储能系统投资、建设和运营,
工厂或园区业主提供场地、配电接入条件及稳定用电负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
享储能系统削峰填谷、需量管理等形成的节能收益的合作模式。该模式下,储能
设备通常由投资方持有并承担建设、运营维护及资产相关风险,业主不承担前期
设备投资,通过使用储能系统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并按约定比例分享收益。
(二)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 项目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益计算周期、结
算依据如下:
公司 EMC 项目原则上按月计算和结算节能收益,资方与业主方按一定收益
分成比例进行分成。比例分成项目以双向计量电表记录的充放电量、适用峰谷电
价及合同约定的损耗或需量成本为基础计算当月节能收益,再按约定比例分配。
个别项目采用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业主取得合同约定的月度固定收
-6-
益,超过约定基准的收益再按协议分配。公司以双方确认的抄表数据、储能电量
确认单、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及电费缴费通知单作为结算和收入确认依据,相关
计算口径具有合同依据且可复核。
(三)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 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在储能项目达到可运
营状态并进入合同受益期后,公司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或固定收
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以自然月为周期,根据双向计量电表抄表数据、电费
缴费通知单等资料计算节能收益,与客户进行对账,并在取得客户确认的储能
电量确认单或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当月收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客户之间的
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节能收益计量和分配方式及结算安排,合同具有商
业实质。公司在合同受益期内持续提供储能系统运营及能源管理服务,客户在
服务提供过程中同步取得并消耗相关经济利益;公司按月依据客户确认的节能
收益结算资料计量交易价格,确认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不存在重大融资成
分。
从行业惯例来看,根据南网能源、天壕能源、智光电气、瑞晨环保等上市
公司公开披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说明,通常以双方确认的节能效益、供电量
或结算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政策 时点及依据
公司节能降碳投资项目针对既有建筑、工业、城市用能
客户场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创造节能降碳
南网能源 月度、节能效益结算单
减排价值,公司按照经双方认可的节能效益按月确认收
入。
合同能源管理系本集团为合作方提供余热电站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以供电量和协
议价格为依据分享节能收益,运营期满后将余热电站移 月度、电表计量的供电
天壕能源
交给合作方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下,根 量单据
据双方共同确认的抄取电表计量的供电量和协议约定价
格确认合同能源管理收入。
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和设备,为客户降低能耗,以实际节
智光电气 能数量分成来达到盈利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分 月度、节能效益结算单
成期通常为 3-10 年,在节能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先
-7-
行提供相关设备到客户生产场所,该设备所有权属于本
公司,一般在节能受益期满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无偿
将相应设备交付给其客户,不再另行收费。
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在取得按双方确认的节能效果和
分成金额后确认收入,公司用于能源管理项目的设备作
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的年限为项目节能受益
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作为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成本,
与能源管理相关的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设备进
行能源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公司
参照经营租赁方式核算,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按照合 月度、节能收益分享结
瑞晨环保
同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计算节能效益,与客户进行对账, 算单
经客户确认并在公司收到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收
入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储能设
备进行能源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
月度、节能收益分享结
德宏股份 益。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在能源管理合同受益期内,
算单/储能电量确认单
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节能效益,与客户进行对账,经客户
确认并在公司收到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因此公司以客户确认的月度储能电量确认单或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确认收
入,与上述按实际节能收益或供电量结算确认收入的处理方式不存在重大差
异,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 业务在能源管理合同受益期内,按照合同约定
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或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以月度为周期,根据双方
确认的储能电量确认单、电费缴费通知单等结算依据确认收入;相关收入确认方
法、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与合同能
源管理业务按经确认的节能效益、供电量或结算单据确认收入的行业惯例不存在
重大差异。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依据、设备权属、运营维护责任、付款安排等关键条款,结合合同约定分析 EMC
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和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8-
知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节能收益分享金额、分享起止期间、计费电量及客户确
认情况,重新计算 EMC 项目分享期收入确认金额。
况、收益测算结果与合同条款是否匹配,识别是否存在收入确认异常情形。
测试,以检查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司 EMC 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时点和结算依据是否与行业惯例存在重大差异。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 业务在能源管理合同受益
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或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以月
度为周期,根据双方确认的储能电量确认单、电费缴费通知单等结算依据确认收
入;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
相关规定,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按经确认的节能效益、供电量或结算单据确认收
入的行业惯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4)结合在手订单、项目储备、客户拓展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储能业务
营业收入及毛利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回复:
公司储能业务后续收入具备一定支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储能
业务在手的产品销售订单中尚未完成交货的金额 约为 15,558.30 万元, 其中驻
车锂电池 6,980.83 万元、便携式储能电源 6,708.57 万元、铅改锂电池等其他
储能产品 1,868.89 万元,销售具有可持续性。
另外公司在建工商储能项目 3 个,预计总投入约 4,633.41 万元,完成后预
计新增总容量 21.52MW/43.687MWh。
注:此金额并非业绩承诺,最终确认收入数据以实际交货情况为准。
-9-
公司收入增长具有一定的基础;但毛利大幅度提升受到产品结构、销售价
格、原材料成本、项目投运进度及规模化生产效率等多重因素影响:一是工商
业储能 EMC、驻车锂电池收入 2025 年占比提升,二者毛利率高于便携式储能,
是 2025 年储能板块综合毛利率改善的重要原因。工商业储能 EMC 项目进入运营
期后,收入主要来源于合同约定的节能收益分成,成本主要为设备折旧及运维
成本,存量项目可在合同期内持续贡献收益,但毛利率趋于稳定;新增项目投
运节奏、用电负荷、电价政策及运行效率均可能影响未来毛利水平。二是公司
便携式储能、驻车锂电池自动化产线持续扩产,产能利用率提升后,单位固定
制造费用、人工及设备折旧成本有望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后期趋于稳定。
上述在手订单、项目储备和客户拓展情况为储能业务收入及毛利改善提供一定支
撑,相关收入确认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收益分享安排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业
务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但该等业务后续实现仍受终端需求、市
场竞争、电芯等原材料价格、客户信用、项目投运进度及电价政策等因素影响,
公司对持续性判断保持审慎。
二、关于应收账款。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4,860.57 万
元,占总资产的 23.38%,同比增长 42.41%,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报告期内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2,030.35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计提比例
为 5.13%,较上一年度 5.31%下降。
(1)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结构、坏账准备余额、是否为本期新
增客户、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5 年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
坏账准备余 是否本 是否为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结构
额 期新增 关联方
第一名 否 否
第二名 3,950.87 1 年以内 197.54 是 否
第三名 3,825.90 1 年以内 191.29 否 是
第四名 3,149.60 1 年以内 157.48 否 否
第五名 2,522.72 1 年以内 126.14 否 否
第六名 否 否
第七名 2,351.23 1 年以内 117.56 否 否
第八名 9.80 1-2 年 1.96 否 否
第九名 1,577.43 1 年以内 78.87 否 否
第十名 1,353.70 1 年以内 67.68 否 否
合计 26,509.49 1,346.13
(2)结合产品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主要客户变化等,说明本期末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2025 年内应收账款变动额较大客户的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
主要客户变化等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湖州申湖
浙江全维度
锂电池销
客户名称 第一名 能源科技有 第四名 第五名
售有限公
限公司
司
账款
账款
应收账款变动额 753.37 3,950.87 3,808.97 -795.25 1,894.54
应收账款占期末
总额比
-11-
湖州申湖
浙江全维度
锂电池销
客户名称 第一名 能源科技有 第四名 第五名
售有限公
限公司
司
未发生变化
策 化 化 化 化
回款情况
(2026 年 1 月
日)
逾期情况(截至
日)
(二)应收账款增长合理性及原因
公司 2025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储能产品
及配件业务收入结构变化和客户结构变化所致:一是 2025 年驻车锂电池业务迅
猛拓展,对申湖锂电池公司形成较大金额应收账款;二是储能业务销售规模增长,
对全维度公司形成较大金额应收账款;三是部分主机厂客户受结算周期影响,
购规模及回款周期相匹配,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公司储能产品及配件业务收入结构和客户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客户为申湖锂电池公司,该客户信用期为 12 个月,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3,950.87
万元。
湖州申湖制造自 2024 年 10 月起采用省级代理及全款模式销售驻车锂电池,
业绩远未达预期。经调研,产品质量无问题,核心瓶颈在于销售模式与市场主流
不符:一是渠道仅停留在省级代理,未下沉至地级市电工/维修站,难以满足终
端购买与应急售后需求;二是未采用行业通行的铺货政策与企业分期方案,经销
商资金压力大、车主接受度低;三是自有销售团队人力不足,无法开展全国地推。
为突破销售瓶颈,湖州申湖制造以股权形式引入专业渠道方与营运方,整合
-12-
资金、渠道、运营及风控资源,快速下沉终端网络、扩大销售规模、共担经营风
险,同时借助锂电池放量摊薄运营成本、完善集团资源协同,并为后续 OE 配
套、海外市场及其他汽车电器产品推广奠定基础。
综上,2025 年与申湖锂电池公司的锂电池销售业务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湖
州申湖制造结合该业务渠道下沉、终端铺货及分期消费的运营特点设置 12 个月
信用期,具有合理商业背景;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回款 1,802.66 万元,相
关应收账款仍按合同约定处于信用期内,期末应收账款增长具有合理性。
全维度公司主要从事储能产品渠道销售。2024 年 3 月,公司对全维度公司
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其 17.00%股权;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及其子公司的信用期一直为 12 个月,主要系考虑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销
售渠道为亚马逊、速卖通等海外平台,物流周期长,回款比较零星、频繁,因此
提供 12 个月账期,在信用没有逾期的情况下,赊销额度未进行限额。期末应收
账款余额 3,825.9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回款 518.34 万元,剩余款项
结合合同签订、发货及开票时间仍处于信用期或按约定推进回款,不存在通过延
长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公司将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定价、信用政策、结
算回款、商务条款及交易规模等方面进行比较,详见三、(1)之(三)发生大
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
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的说明。
(3)结合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
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
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
司坏账计提比例等情况
结构变化等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3-
期后回
资 款情况
信 (2026 经营状 账龄结
客户名称 应收账 应收账
情 年1月1 况 构
款 款
况 日-6 月
良 正常经 2-3 年 - 0.19
第一名 2,961.80
好 营 3 年以
上
湖州申湖锂电池销售 良 正常经
有限公司 好 营
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 良 正常经
有限公司 好 营
良 正常经
第四名 3,149.60 1 年内 3,149.60 3,944.85
好 营
良 正常经
第五名 2,522.72 1 年内 2,522.72 628.18
好 营
公司基于行业属性及主营业务的相似性选取神驰机电、安乃达、华新精科和
远东传动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神驰机电、安乃达和华新精科与公司同属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核心产品均涉及电机、电机相关部件或终端整机;远东传动虽
属于汽车制造业,但主营汽车传动零部件,与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在产品应用领
域及经营模式方面具有可比性。因此,上述公司与公司在行业属性、产品类别或
下游应用领域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公司选取其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1)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
比情况如下:
组合计提比例%
账龄 神驰机电
德宏股份 安乃达 华新精科 远东传动
-14-
组合计提比例%
账龄 神驰机电
德宏股份 安乃达 华新精科 远东传动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和公司年报
由上表所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整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
计提比例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末计提比例% 2024 年末计提比例%
神驰机电 5.45 5.26
安乃达 5.27 5.08
华新精科 5.01 5.00
远东传动 8.16 9.78
德宏股份 5.13 5.31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和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见,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
差异。
(二)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
性。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为单项及组合计提,其中账龄组合计提 1 年以内(含 1 年)
账款计提比例是 5.00%,1-2 年账款计提比例是 20.00%,2-3 年账款计提比例是
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额
按组合 1-2 年 21.88 8.37 13.51 2.71
计提 2-3 年 0.13 103.20 -103.07 -51.54
按单项计提 146.33 146.33 - -
小 计 36,890.93 26,047.55 10,843.38 508.46
-15-
收账款减少 103.07 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本期支付前期拖欠款项。长账龄高风
险应收款项存量下降、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提高,使公司综合坏账计提比例下
降;该变化与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 5.31%下降至 5.13%的趋
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款增长合理性及原因。
综上,公司 2025 年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由储能业务新增或放量形成,新增应
收款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账龄区间,且主要客户经营状态和资信情况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未发生变化,综合计提比例下降系账龄结构改善
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定价机制等,并获取当期销售大表,了解当期销售明细、历年赊销政策及政策调
整变动情况,并对客户合同进行检查。
照公司赊销政策核对款项是否逾期;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实施追查程序,分析逾期
形成原因。
认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损失、客户信用状况、账龄结构变化、期后回款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价管理层
按组合及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是否适当。
变动情况,评价计提标准的合理性。
-16-
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应收账款规模变动、账龄结构和坏账计
提比例,评价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合理性。
期情况的匹配关系,关注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交易
规模形成应收账款的情形。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 2025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储能业务新
增客户、主要客户销售规模增长及结算周期影响所致,相关应收账款具有真实交
易背景;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与客户采购规模、业务模式和回款周期相匹配,未发
现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保持连续,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下降主要受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提高及部分长账龄款项收回影响,
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比例变化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关联交易。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浙江全维度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其中,
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额 379.14 万元,同比增长 114.23%,
主要为采购模具、原材料;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 3,270.47 万
元,同比增长 223.99%,主要为销售储能产品。报告期末,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 3825.90 万元,同比增长 55.42%,计提坏账准备 191.29 万元。请公
司:
(1)补充披露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
明细,并结合关联方储能业务模式、产品技术优势、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
安排、实际回款进度等,说明与关联方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
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公司回复:
(一)公司向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
金额明细情况
-17-
相关关联销售主要发生于 2025 年 4 月至 12 月,关联采购主要围绕生产用
材料、模具及储能电站运维服务开展,具体发生时间以合同签订、发货验收、
服务期间和结算资料为依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销售 关联采购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全维度公司 销售储能产品 3,381.94 运维费 103.83
采购材料 158.50
微安新能源 销售储能产品 -111.47
采购模具 116.81
合计 3,270.47 379.14
镇能科技)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储能产品,金额 3,381.94 万元。2025 年与微安新
能源交易金额-111.47 万元,其中销售储能产品收入 42.16 万元,质量扣款 153.63
万元,质量扣款系镇能科技购入的原材料电芯存在质量问题,且部分不良品电芯
已经生产后销售给微安新能源,经电芯供应商、镇能科技、微安新能源三方协商,
折价 173.60 万元,不含税金额 153.63 万元相应抵减收入并抵减成本。
采购生产用模具 116.81 万元,全维度公司负责镇能及其子公司部分储能电站设
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025 年运维费 103.83 万元。
(二)关联方储能业务模式、产品技术优势、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
安排、实际回款进度等情况
关联销售 关联采购
关联方
名称 销售内
交易背景与交易目的 采购内容 交易背景与交易目的
容
全维度公司从事储能电源 镇能科技及其子公司
的研发和销售,以境外销 部分工商业储能项目
全维度 销售储
售为主,客户集中在北美 运维费 由全维度公司推介,并
公司 能产品
洲和欧洲。2022 年,为了 由其负责该部分储能
开拓公司储能业务,德宏 电站设备的运行维护
-18-
股份与全维度公司共同出 管理工作,公司向全维
资成立合资公司镇能科 度公司支付运维费。
技。通过镇能科技生产储 微安新能源从事储能
能产品后销售给全维度公 设备制造与电池管理
司,由全维度公司通过亚 系统的研发销售。本
马逊、速卖通等平台实现 采购材料 期,镇能科技向微安新
对批发商或终端客户的销 能源采购半成品逆变
售。 器组件主控板组件等
微安新能源原为全维度公 用于组装生产成品。
微安新 销售储 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 年 微安新能源从事储能
能源 能产品 6 月,全维度公司出让其 设备制造与电池管理
所持有的微安新能源全部 系统的研发销售,持有
股权,其后镇能科技与微 多项便捷电源的专利
安新能源的销售业务已终 采购模具 及软件著作权。本期,
止。 镇能科技向微安新能
源购买用于生产储能
电源的模具及相关专
利。
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储能产品研发、渠道分销及境外销售,公
司及镇能科技主要负责储能产品生产、项目交付及工商业储能项目投建运营,
双方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渠道销售和运维服务方面形成业务协同。相关关
联交易系围绕储能产品销售、原材料及模具采购、储能电站运维服务等经营活
动开展,具有明确业务背景。
际回款情况
(1) 本期主要关联销售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
联
定价 付款方式及信 合同金
方 合同编号 销售内容
依据 用期 额
名
称
发票开具后十
全 协议
二个月内,以
维 QWD-ZN-CG-20250801-01 储能电源 价 1,522.70
汇款形式支付
度 [注]
货款
-19-
关
联
定价 付款方式及信 合同金
方 合同编号 销售内容
依据 用期 额
名
称
公 发票开具后十
司 分布式储能柜 协议 二个月内,以
QWD-ZN-CG-20250604-08 1,100.32
和汇流柜 价 汇款形式支付
货款
微
安
储能电源和电 协议
新 OP-2025-04-0089 款到发货 18.25
池包 价
能
源
[注]公司关联销售价格以成本加成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本期主要采购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具体采购内容 定价依据 合同金额 实际付款
全维度公司 运维费 市场价 60.12 已按协议执行
微安新能源 采购模具 市场价 132.00 已按协议执行
微安新能源 采购材料 市场价 101.45 已按协议执行
微安新能源 采购材料 市场价 77.66 已按协议执行
(三)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
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1)全维度公司具有丰富的销售渠道资源,主要通过速卖通、亚马逊等平台
进行海外销售,镇能科技具备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双方交易可以促使镇能
科技快速消化储能产能、摊薄生产固定成本,全维度公司可以缩短产品交付周期,
具备显著商业协同价值。
(2)镇能科技生产的产品适配全维度公司对储能产品的要求,全维度公司若
更换第三方供应商,将产生重新产品测试、售后维保体系重构等额外成本,拉长
项目交付周期,影响双方经营效益,持续合作具备现实必要性。
-20-
(1)结合第三方销售毛利率分析关联销售毛利率公允性(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二级分类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毛利率
便携式储能 2,049.30 2,221.81 -8.42%
其中:AP2000 1,287.74 1,432.43 -11.24%
镇能科技对全维度公
司的关联销售 其他储能产品2 1,265.24 5.06%
小计 3,381.94 3,487.05 -3.11%
镇能科技对第三方销
电池包裸机 433.99 431.40 0.60%
售
镇能科技对全维度公司的关联销售毛利率为-3.11%,低于镇能科技对第三方
销售毛利率 0.60%。
储能电池 AP2000 为本期向全维度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本期毛利率为负,
主要系镇能科技前期在电芯市场价格较高时采购的 31Ah 软包电芯于 2025 年继
续领用,推高了材料成本。该批高价电芯主要用于 AP2000,少部分用于 AP1000、
XP1000 及 9kW 家储成品机。与 2026 年改用 20Ah 圆柱电芯后的同类产品相比,
AP2000、AP1000 和 XP1000 的电芯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下降,毛利率提升。因此,
上述产品 2025 年毛利率较低或为负主要受历史高价电芯成本影响;随着高价电
芯库存逐步消化并切换为成本较低的圆柱电芯,相关产品成本和毛利率已明显
改善,具有合理性。结合市场价分析详见下述(2)结合储能电池 AP2000 的市场价
格分析关联销售价格公允性。
镇能科技对第三方销售毛利率 0.60%,主要是镇能科技对第三方销售的产品
主要为半成品电池包裸机,而非成品储能电源,镇能科技对全维度公司销售其他
储能产品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
(2)结合储能电池 AP2000 的市场价格分析关联销售价格公允性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市场单价 差异
商品种类 销售数量
(万元) (元) (元) 率%
储能电池 AP2000 4,698.00 1,287.74 2,741.04 2,872.21 -4.57
注:市场价取自 1688 平台-储能电源 2000w 平均价
其他储能产品包括铅酸改锂电产品、储能柜产品、家庭储能产品等。
-21-
公司销售储能电池 AP2000 的单价为 2,741.04 元,基于公司降价销售策
略及批量销售等原因,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 2,872.21 元约 131 元,处于合理
水平,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同时,AP2000 产品毛利率为负主要受历史高价电芯成本影响,并非通
过低价销售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其他储能产品毛利率略高于第三方电池包裸
机业务,主要系产品形态、加工程度和交付内容不同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3)关联采购的价格公允性(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二级分类 采购金额 采购比例(%)
镇能科技从微安新
其他半成品 60.33 38.07
能源采购
合计 158.50 100.00
本期镇能科技从微安新能源采购的材料主要是 300w 逆变器组件,占从
微安新能源采购总额的 61.93%。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市场单价
商品种类 采购数量 差异率%
(万元) (元) (元)
注:市场价取自 1688 平台-300w 逆变器平均价
公司采购逆变器组件的单价为 140.24 元,略低于市场价 150.44 元,处
于合理水平,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关联采购中,逆变器组件 300w 采购单价与公开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偏
离;模具及相关专利使用资格采购系结合产品开发和生产需要由双方协商确
定,采购内容与镇能科技产品生产安排相匹配,不存在明显偏离商业实质的
情形。
度公司提供的终端销售数据,其采购的储能产品已部分向北美洲、欧洲、亚
洲等地区终端客户销售,终端客户均为非关联方;尚未终端销售部分主要为
全维度公司根据境外渠道订单、项目交付节奏及备货安排形成的正常经营库
存。2026 年 1 至 6 月期后销售情况正常,其中 AP2000 产品未发生期后退回。
结合上述交易背景、定价及交易实质性分析,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
-22-
公司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属于全维度公司与镇能科技协同需求形成,相关交易
具有商业必要性。公司将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定价、信用政策、结算回
款、商务条款及交易规模等方面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1)定价层面:关联销售、采购均以市场价格或可比市场价格为基础。
AP2000 销售单价、逆变器组件采购单价与公开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偏离;模
具及相关专利使用资格采购系结合产品开发和生产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相
关定价未显示显失公允,亦未发现通过低价销售、高价采购等方式向关联方
输送利益的情形。
(2)信用政策层面:2025 年度公司便携式储能收入全部来自于全维度公
司,其主要通过速卖通、亚马逊等平台进行境外销售,采购量较大,终端销
售、跨境结算及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公司给予其 12 个月信用期,与其业
务模式、采购规模和回款周期相匹配,相关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
(3)结算与回款层面:全维度公司及镇能科技非关联客户均按合同约定
结算。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全维度公司已回款 518.34 万元,剩余款项结
合合同签订、发货及开票时间仍处于信用期内,不存在异常长期占款、变相
资金拆借或以交易名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商务条款层面:关联交易合同中关于产品验收、不良产品处理及赔
偿、供货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主要商务条款与非关联交易不存在不合理重
大差异。
(5)交易规模层面:交易金额主要受客户年度采购体量、渠道资源、产
品结构、项目交付节奏及备货安排影响。全维度公司采购规模较高,主要系
其境外渠道需求及项目交付安排所致;结合终端销售穿透资料,相关产品最
终客户主要为非关联方,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形成空转交易或虚增交易规模的
情形。
综上,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大额关联交易系围绕储能产品销
售、材料及模具采购、储能电站运维服务等主营业务开展,具有真实业务背
景和商业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结算安排、产品验收、售后责任及违约
责任等主要条款与非关联交易不存在不合理重大差异,信用政策差异与客户
业务模式、采购规模及回款周期相匹配;结合市场价格比对、毛利率分析、合
-23-
同执行和终端销售穿透情况,公司不存在相关交易显失公允或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
(2)按账龄组合分类,补充披露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
款、坏账计提情况,并结合全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公司回复:
(一)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坏账
公司名 应收账款 账龄 1 坏账金 期后回 回款比
年份 计提
称 余额 年以内 额 款 例
比例
全维度
公司
微安新
能源
(二)结合全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提比例逐级提高,对 3 年以上应收款项按 100%比例计提;近三年坏账计提会
计政策保持连续,未因交易对方为关联方而放宽计提标准。
内回款,未产生逾期情形;2025 年度应收账款账龄均为 1 年以内,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回款 565.98 万元,其中全维度公司回款 518.34 万元、微安新
能源回款 47.64 万元,剩余款项结合合同、发货、开票和约定信用期安排尚未
发现重大回收风险。
-24-
形成,具备合同、发货或服务、验收、发票及结算资料支持;合同未约定资金
使用期限、资金占用费率、利息支付等融资性条款,公司与关联方除正常经
营性购销收付款外无异常资金往来。
结构,公司按 1 年以内账龄组合计提 5%坏账准备,与公司既定坏账政策一
致;无需要单项计提或提高计提比例的重大不利迹象,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请公司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签收单、结算资料及期后回款记录,核实业务真实背景和债权形成原因。
的大额往来、年末体外循环流水。
回款情况。
利率、公开市场价格和合同条款进行对比并分析差异。
检查合同中是否包含资金使用期限、资金占用费率、支付利息方式等非正常
贸易的合同内容。
安排和库存情况,并获取终端销售数据,分析相关产品是否具有真实终端销
-25-
售基础。
价的差异。
款外,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采购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
业必要性,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为基础,相关毛利率、市场
价格比对及终端销售穿透情况未显示交易价格显失公允,未发现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的情形;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 1 年以内,期后回
款、信用期安排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业务模式相匹配,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往来均由经营性购销业务形成,不具有融资
性质,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展战略,推进储能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要,交易均具备真实完整商业背景,交
易双方资源协同与互补性强,交易发生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
采用成本加成结合市场比价模式,关联方与非关联第三方产品定价、毛利率
无显著差异,信用政策具有商业合理性,实际回款进度良好,交易公允,不存
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无长期逾期款项;公司统一按照账龄组合对应 5% 比例
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结合关联方无异常经营情况和应收账款回收历史判断,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与全维度公司所有
往来均为经营性业务形成,不存在无实质业务的资金拆借、代垫款项等非经
营性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6-
-27-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