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
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4.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
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66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2.7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9,985,542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
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