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投资”)
持有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95,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6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亚特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
份 377,4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25%,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9%。
? 亚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铭
国际”)、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亚实业”)以及自然人股东李
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28%。本次股份解
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亚特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588,450,000 股,
占亚特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总股本的 76.86%,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7%。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收到亚特投资的通知,将其持有公司的 200,000,000
股股份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亚特投资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0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4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5%
解除质押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
持股数量 495,000,000 股
持股比例 50.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97,45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9.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9%
二、股份继续质押情况
亚特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 180,000,000 股股份继续质押给甘肃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徽县支行(以下简称“甘肃银行”)并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办理了质押手
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信息
单位:股
是否为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 质押 质权 占其所持
控股股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数 限售股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股份比例
东 比例 用途
亚特 2026 年 7 2029 年 7 甘肃 补充流
是 140,000,000 否 否 28.28% 14.31%
投资 月 30 日 月 30 日 银行 动资金
亚特 2026 年 7 2029 年 7 甘肃 补充流
是 30,000,000 否 否 6.06% 3.07%
投资 月 30 日 月 30 日 银行 动资金
亚特 2026 年 7 2029 年 7 甘肃 补充流
是 10,000,000 否 否 2.02% 1.02%
投资 月 30 日 月 30 日 银行 动资金
合计 - 180,000,000 - - - - - 36.36% 18.40% -
(二)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的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 未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质押后 押股 押股
股东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例 押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份中 份中
名称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限售
(%) 押数量 量 冻结 冻结
(%)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亚特
投资
奥亚
实业
中铭
国际
李雄 5,000,000 0.5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765,600,000 78.28 608,450,000 588,450,000 76.86 60.17 0 0 0 0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亚特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03,370,000 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为 20.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57%,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数量为 111,87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2.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03,37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3.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57%,未来一年内到期的
质押股份数量为 142,87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8.66%,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4.6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
产经营收入、自筹资金等,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本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四)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
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