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3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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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 13:30 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会议提交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讨
论。四位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形成一致的独立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核意见
  公司分别在 2017 年、2020 年、2023 年、2025 年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
内容包括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公司正在执行的
协议是 2025 年与财务公司签署的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要求,及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
款业务需求的变化,公司与财务公司就《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内容进行重新
约定,拟重新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会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事项审核意见
  本次修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事项审核意见
  本次修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
露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保障年度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燕   伏军   沈杰   张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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