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6-04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
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公司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数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权限: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
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
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实施。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
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 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 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间的限制。会
员(独立董事)主持。 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
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 场方式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决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
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
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个人
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 或其关联方与会议审议事项存在关联
应回避。 关系的,该委员应当及时向委员会书面
报告并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委员
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
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 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人力资 存,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
源部保存,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 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
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 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露有关信息。 泄露有关信息。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6 年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