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 华扬 公告编号:2026-07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该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 690.52 万元,逾期违约金 397.59
万元,共计 1,088.11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累计新增发生诉讼、仲
裁事项数量为 3 个,涉及金额为 1,160.91 万元(含本次诉讼)。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也未
产生有效判决,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
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
统计,累计诉讼、仲裁数量为 3 个,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1,160.91
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20.67%。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及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帜数字”)及
其分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旗帜数字西安
分公司”)于近日收到案号为(2026)京 0101 民初 19296 号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传票。旗帜数字西安分公司、旗帜数字与一想天开(无锡)传媒有限
公司关于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原 告:一想天开(无锡)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一: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被告二: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以上两项诉请金额暂合计 1,088.11 万元。
成影片摄影、灯光、美术和造型的承制工作。双方因承制内容及付款产
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一系被告二设立的分公司,原告
要求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 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 3 个,累计涉及
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1,160.91 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
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67%。案件主要情况如下:
序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诉讼/仲裁类型
号 (万元) 情况
上海弥乐影视策
划有限公司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 计: 72.80 /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也未产生有效判决,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