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3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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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6-03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30 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7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 11 名,11 名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表决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董事梁建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衷心感谢梁建章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
司的战略制定,融资发展,经营决策等工作做出的卓越成绩!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推荐肖媛女士为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1),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股东会
审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23 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赞成 5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
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
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六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和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6-040 号。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的 独 立 意见详见上交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
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
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临 2026-041 号。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姜晓明先生的书面离职报告,姜晓明先生因
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
职务。姜晓明先生的离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姜晓明先生已按照
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与运行,符合《北
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截至目前,
姜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姜晓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临 2026-042 号。
    五、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公告》临 2026-043 号。
    六、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 全 文 详 见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七、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临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临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临 2026-046 号。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
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 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
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 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
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
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见面
                             过程中,需形成书面的记录。
第九条 如因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 第九条 如因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
年报工作风险警示函的,独立董事应 年报工作风险警示函的,独立董事应
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              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 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
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上海证券交 止,并及时向董事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海证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和披 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和披
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 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司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3 日
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
议案》。
    为了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
的监督职能,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
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
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必须对年审会计师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必须对年审会
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 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定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 达成肯定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
大会表决,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年 开股东会表决,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
审会计师事务所。              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须通过见面沟通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须通过见面
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
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 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
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 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
议。                    会审议。
第十二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公司 第十二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公司
原则上不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有 原则上不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
特殊情况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须约见 有特殊情况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须
前任和拟改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 约见前任和拟改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
双方的职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 所,对双方的职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
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 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
础上表示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并提交公司董
并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审计委员会需通 事会审议并召开股东会表决。审计委
知被改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股 员会需通知被改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
东大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所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
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 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
决结果,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 表决结果,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
告。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 会报告。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
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 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
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 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会决议披露
个工作日内报告北京证监局。                 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北京证监局。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 2026-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肖媛女士简历
程集团,曾在多个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现任携程集团副总裁及住宿事业群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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