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减少 3 名非独立董事,即董事会组成人员由 9
名减少为 6 名,非独立董事由 6 名减少为 3 名,并取消副董事长职位。公司针对
上述变更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
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
责。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1 责。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