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 人,代表股份 103,837,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8,484,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2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0 人,代表股份 5,35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2%。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
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1 人,代表股份 5,35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表决分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比
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例
《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
总表决
情况
期的议案》
其中,
《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
中小股
东的表
期的议案》
决情况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总表决
情况
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
其中,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中小股
东的表
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
决情况
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
总表决
情况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
中小股
东的表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情况
以上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 和议案 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