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 0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事会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0 人,代表股份 214,085,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5.4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3,254,0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2088%。
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82 人,代表股份 831,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851,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6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2 人,代表股份 831,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27,984,482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951,730 股,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
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27,032,752 股。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其中独立董事
高义融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案 股 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结
(股) (股) (股) 例
码 (股) 果
《关于变更 214,0
总表决情 99.9934 0.0038 0.0028
公司注册资 况 % % %
本及修订<公 通
司章程>并办 837,6 98.3341 0.9580 0.7079 过
理工商登记 09 % % %
表决情况
的议案》
其中,中
预计的议 766,2 89.9554 15,98 1.8760 69,58 8.1686
小股东的 0 0%
案》 39 % 0 % 0 %
表决情况
第 1.00 和 2.00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