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7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
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于 2026 年 7 月收到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
付 的 欠 付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共 计 4,083,915.48 元 , 其 中 包 括 第 4 期 欠 付 款 本 金
日欠付款本金对应的利息 1,178,911.73 元。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肇庆高新区
土储中心尚欠本金 381,391,040.25 元及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7 月 31 日期间全部
欠付款本金的利息。
●特别风险提示: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采用分期方式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本
金及相应利息,但受市场环境变化、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存在无法按
协议约定及时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
一、土地收储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
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
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
面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的土地使用权、
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为
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付款展期申请,并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
本次土地收储有关的收款进展及展期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年 4 月 2 日、2026 年 5 月 7 日、2026 年 6 月 2 日、2026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69、临 2021-71、
临 2022-53、临 2022-79、临 2023-63、临 2024-1、临 2026-2、临 2026-12、临 2026-20、
临 2026-30、临 2026-34、临 2026-41、临 2026-53)。
二、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根据肇庆中恒制药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签订的《有偿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三)
》(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三)
》”)
,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当期欠付款本金 2200.00 万元
以及第 6 期欠付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至本期欠付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全部剩余欠
付款本金对应的利息。同时根据《补充协议(三)
》相关规定,肇庆高新区土储中
心向肇庆中恒制药支付当期款项时,存在此前已到期但尚未清偿的应付未付本金、
利息的,当期支付的款项的清偿优先顺序应为:(1)此前已到期但尚未清偿的应
付未付本金产生的利息;
(2)当期利息;
(3)此前已到期但尚未清偿的本金;
(4)
当期应付本金。
息共计 4,083,915.48 元。根据《补充协议(三)
》相关规定,上述款项分别为:第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尚未支付第 5 期部分本金及第 6 期、第 7 期欠付款本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累计已支付本金 378,369,359.75 元
及利息 78,678,500.18 元,尚欠本金 381,391,040.25 元及相应期间利息。
三、特别风险提示
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采用分期方式支付土地收储补偿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
受市场环境变化、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存在无法按协议约定及时收回
相关款项的风险,但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相关方已为欠付款项提供了抵押物,且
目前相关欠付款处于持续回款状态。针对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逾期未支付土地收
储款项的情形,公司将主动与对方开展磋商,敦促其依约履行付款义务;若磋商
未果,必要时公司将依法启动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
土地的进展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