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7 日,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
过 653,455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3,455 股,占当时总股本
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 26.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00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5,297,377.61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2)。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
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实施相应股份出售计划,相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