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
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6〕113 号)。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
资)〔2026〕122 号)。
二、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各项
工作。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近
期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并取得特种领域相关专项许可资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
求,在取得相关资质后,纵横股份实施上市后资本运作行为须履行军工事项审
查程序。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结合外部融资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
在履行完相关审查程序后,择机再次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助力公司
长期健康发展。
三、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履行合规程
序的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综
合研判行业发展态势,适时决策相关项目的实施计划。后续公司将结合外部融
资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并在履行完相关审查程序后,择机再次启动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需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