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6-04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
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196,72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8%。
持股数量比例的15.39%、4.12%,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2%、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
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3.57%,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
顺安《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
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融资业务需要,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
的 16,800,000 股及 4,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质押给刘**与邢**,质押起始
日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31 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
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
是 是
是否 否 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押融资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资金用途
比例(%) 比例(%)
东 售 质
股 押
为兴宁市
深圳市 金顺安投
金信安 资有限公
是 16,800,000 否 否 7 月 31 10 月 31 刘** 15.39 2.42
投资有 司向刘**
日 日
限公司 借款提供
担保
深圳市
金信安 补充流动
是 4,500,000 否 否 7 月 31 10 月 31 邢** 4.12 0.65
投资有 资金
日 日
限公司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圳金信安行使。
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
圳金信安将向刘**、邢**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
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
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本次兴宁金顺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金顺安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将质押给刘延龙的部分股份 16,80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16,800,000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28.8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2%
解质时间 2026年7月31日
持股数量(股) 58,196,720
持股比例 8.3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41,3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70.9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5%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押
股份数为143,5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3.57%,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及 已质 未质
本次质押及解 占其所 占公司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 解质押后累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质押前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份中 份中
(股) 计质押数量 中冻结股份 份中冻结
押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 限售
(股)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深圳金信安 109,128,041 15.72% 58,230,000 79,530,000 72.88% 11.45% 0 0 0 5,264,921
兴宁金顺安 58,196,720 8.38% 58,100,000 41,300,000 70.97% 5.95% 0 0 0 0
兴宁众益福 27,819,608 4.01% 22,743,000 22,743,000 81.75% 3.28% 0 0 0 0
合计 195,144,369 28.10% 139,073,000 143,573,000 73.57% 20.68% 0 0 0 5,264,921
注:表格中的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23,428股,合计被冻
结股份数5,264,921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持公司股份的 71.78%,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对应融资余额 36,750.00 万元。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43,573,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
股份的 73.57%,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8%,对应融资余额 37,820.00 万元。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
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