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
监林子欣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林子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林子欣先生将担任公司风控官,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国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上 是否存在未
原定任期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履行完毕的
到期日
股子公司任职 公开承诺
林子欣 财务总监 2026 年 8 2027 年 5 月 个人原因 是 否
月3日 20 日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林子欣先生已按公司离职管理等相关
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林子欣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和正常生
产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林子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子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子
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国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国文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国文先生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存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
担任的职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于国文先生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
胜任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员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于国文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
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1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三角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专员、财务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山东鸿林电子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山东汇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专员;2026 年 5 月至今兼任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国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国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