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6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自
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基金”或“管理人”)及其
他 8 名有限合伙人签署了《上海智贸嘉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关于上海智贸嘉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附属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参与投资上海智贸嘉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 关 信 息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在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3)。
二、 本次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该基金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吴剑平)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持续跟进本次与专业投资机
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