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份有限公司平江县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军信”或“债务人”)于 2026 年 07 月 31 日起至 2031 年 07 月 27 日止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江县支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最高额保证金额为保函金额的 135%,折合人民币陆佰柒拾伍万元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115,000 万元,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且可在
未突破年度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在公司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
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浦湘环保”)的担保额度为 6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和《2025 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9)。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265,6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
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且可在未突破年度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在公司各子公司
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
中平江军信的担保额度为 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公告编号:2026-037)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浦湘环保未使用的担
保额度人民币 500 万元调剂至平江军信,本次调剂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0.06%。本次调剂后,公司为浦湘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 65,000 万元调整至人民币
由人民币 600 万元调整至人民币 1100 万元,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前尚未使用的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 1100 万元。(注: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时,浦湘环保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平江军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
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单位:元
资产总额 491,003,276.14 493,074,568.34
负债总额 364,542,345.63 364,930,949.99
净资产 126,460,930.51 128,143,618.35
营业收入 74,492,863.77 16,842,701.00
利润总额 2,944,910.71 2,023,361.15
净利润 -1,225,213.51 1,682,687.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
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
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平江军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公司按持股比例
对平江军信提供担保。平江军信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其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属于
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39,618.9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30.9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
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