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6-044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数量:由 37.30 万份调整为 48.4266 万份
? 授予价格:由 60.74 元/股调整为 46.55 元/股
? 审议程序: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
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披露了《华之杰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相关证明文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华之杰关于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30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实施完毕,按照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数量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每股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0.3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566,417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及转增股本,构成差异化分红,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为 0.2983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折算的每股转增数
量为 0.2983 股。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完成实施,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
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37.30 万份×(1+0.2983)=48.4266 万份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37.30 万份调整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P=(P0-V)÷(1+n)=
(60.74-0.2983)÷(1+0.2983)=46.55 元/股。
故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60.74 元/股调整为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