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全体委员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
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委员 3 名,
实到委员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52 名激励对象的 909,080 股(调
整后)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而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中,有 113 名激励对象可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有 39 名激励对象可
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90%,剩余 10%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000 股(调整后)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
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的签署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