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5 月 27 日~2027 年 5 月 26 日
预计回购金额 6,000.00万元~12,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7.7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00.0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0%
实际回购金额 11,109.6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64元/股~27.02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
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7.71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585,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27.02 元/股,最低价为 25.4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12,608.4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1)。
(二)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993,098,171 股的比例为 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02 元/股,最
低 价 为 18.64 元 / 股 , 回 购 均 价 为 22.22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的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8)。经公司核查,自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90,938,171 100.00 993,098,171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5,000,000 0.50
股份总数 990,938,171 100.00 993,098,171 100.00
注: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系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2,160,000 股,
由 990,938,171 股增加至 993,098,171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5,000,000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已回购的
股份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