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4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室一。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总数为 114,305,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2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5,79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7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205,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6%。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3,205,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5,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1%。
表决结果:王廷春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102,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7%。
表决结果:欧秀清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102,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7%。
表决结果:宋玉霞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3,155,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93%。
表决结果:李华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102,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6%。
表决结果:谢康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111,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2%。
表决结果:张荣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4,091,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91,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159%;反对 2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978%;弃权 1,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4,036,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7,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12%。
其中,同意 936,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9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骆凌霄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股东会规则》
《深交所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