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 关于补充审议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31 20:08: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6-05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展期暨继续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
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江西宇轩电子有限
公司部分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提供担保的议案》,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作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公司存在为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出
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该担保事项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因江西宇轩部分债务尚未
到期,公司需继续延续相关担保,截至 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为江西宇轩提供
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2,130 万元,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他股东
及其配偶按全额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江西宇轩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应反担保。
担保期限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公司不再新增对江西宇轩的担保。
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为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借款展期及担保审批情况
司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期限为 11
个月。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7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述江西宇轩流动资金借款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到期,江西宇轩已偿还借款
本金 500 万元,剩余债务已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展期,展期金
额 500 万元,展期 1 年。深圳宇轩及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继续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在本次展期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根据原《最高额保证合同》
相关条款“2.5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期限等内容的,除增加贷款金额
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变更后的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鉴于部分主债务尚未实际清偿,公司对原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继续存
续。
   因上述部分借款展期公司被动形成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本次
展期的保证期间,现该担保事项已补充审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0,468.8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432.8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51%。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297.68 万元,利润总
额为-1,876.64 万元,净利润为-1,771.72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0,191.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078.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73%。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4,537.76 万元,利润
总额为 51.88 万元,净利润为 51.88 万元。(未经审计)
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贷款展期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甲方):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担保人(丙方):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李作华、张泽龙
  鉴于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申
请延期,担保人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乙方经过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经三方
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展期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第二条 展期 1 年,即借款期限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 2025 年 7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6 月 13 日,调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起始日)
至 2027 年 6 月 5 日(展期到期日)。
   第三条 展期期间利率:按年利率 4%计息,自展期之日起计算,展期期间利
率调整方式选择为:在展期期间,利率执行固定利率,在展期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四条 还款方式:分期还款。分期还款按以下期限还款:2026 年 12 月 21
日还 10 万元;2027 年 3 月 21 日还 10 万元;2027 年 6 月 5 日还 480 万元。
   第五条 担保人同意并确认:1.对甲方贷款及展期的事实全部知晓,并同意
继续为该笔展期贷款承担保证/抵押/质押担保责任。2.贷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
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到期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
法规或贷款合同等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提前主张债权
之日起三年。
   第六条 展期后,三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仍按照原先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五、董事会意见
   江西宇轩部分债务申请展期并由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因原保
证合同相关条款被动形成,公司无法单方直接解除。同时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
他股东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对象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应反担保,整
体风险目前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保证期间内,公司将积极督促江西宇轩尽快偿还该笔债务,力争提前解除
公司的担保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产的比例为 68.73%。公司因出售控股子公司深圳宇轩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累
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1,92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7%。除上述外,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铭普光磁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