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ST明德 公告编号:2026-06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关
于提请增加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
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陈莉莉女士提议将公司第五届
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莉莉女士持有公司
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
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供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6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就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并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2026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业园 1 号楼 2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1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以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情形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7 月 25 日 、 2026 年 8 月 1 日 披 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业园 1 号楼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现场出席登记”字样;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持股凭证、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单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30 点之前
送达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
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锐、瞿小艳
联系电话:027—87001772
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
邮箱:mdswdsh@163.com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2026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8月13
日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以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承诺
事项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项的方
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
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