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6-04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一号楼一楼
党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次会议。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图灵新智算(广州)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图灵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往来增加,
在原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内容、定价原则等不变的基础上,高新兴向广州图灵
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生产加工等劳务额度增加 50,000.00 万元(含税),
增加后 2026 年度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至 78,000.00 万元(含税),公
司与关联公司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从 32,320.00 万元(含税)调整
至 82,320.00 万元(含税)。
广州图灵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原董事黄国兴先生任董事的关联公司,黄国兴
先生离任公司董事未满十二个月,故公司仍将其视为公司的关联公司,本事项无
现任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该事项需
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综合考量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宏观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后,经充分
沟通、审慎研判,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细情况见
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集团董事长、
总裁刘双广先生提名,董事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的议案》
为配合地方政府化债政策,加快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降低经营风险,改善
财务状况,公司积极对接相关客户,拟在 2026 年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加快债
务清收工作。预计涉及债权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53%,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止。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该事项需
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
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王洋,男,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兼具扎实的财务专业
根基与系统的战略管理视野。王洋先生拥有逾二十年跨行业、多业态的财务管理
与资本运作经验,职业生涯深耕于沿海集团、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奇瑞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等企业,历任首席财务官(CFO)、财务副总裁、
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职务,主导构建了覆盖战略财务、业务财务与共享财务的现
代化财务管理体系,在资本结构优化、投融资决策、全面预算管控、财务数字化
转型、集团化财务治理、国际化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战经验与卓越的管理成果。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日常管理工
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