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
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幼美、熊明华、陈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