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仅限于国有大型商业
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
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79,333,695.01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净额 为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
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
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745.96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43,148.10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其中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含)。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
资产品(仅限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担保,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
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
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
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
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
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
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
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
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