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开
国际 F2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过
建廷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76,394,900 99.9614 79,200 0.021 65,900 0.017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76,438,500 99.973 58,900 0.0156 42,600 0.011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选第七届
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雨钊、常桂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