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51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份(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8.78 元/份(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8 月 7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
(CDR)。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币 60 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及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份存托凭证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存托凭证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 735,848,498 份,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 9,120,169 份存托凭证后的 726,728,329 份存托凭证为基数,向全
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 10 份派发现金红利 12.3852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 2025 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
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
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
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公司存托
凭证总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份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实际分派的每份现
金红利)÷存托凭证总数=726,728,329×1.23852÷735,848,498≈1.22317 元/
份(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
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60.00-1.22317)÷(1+0)≈58.78 元/份(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回购资金
额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58.78 元/份进行测算剩余
回 购 数 量,仍 可 回购 136.18 万份,则本 次回购数量预计为 571.05 万份至
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届满时
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