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袁建华减持广州洁特生物过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2,530
张,占公司可转债总量 4,399,390 张的比例为 3.24%;因本次减持公司可转债,
导致其拥有公司的合并权益比例由 29.26%下降至 27.66%,变动 1.60%。
? 因上述人员减持公司可转债,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公司的合并权益比例由 44.37%下降至 41.85%,变动 2.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拥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袁建华先生的通知,2026 年 7 月 31 日袁建华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 142,530 张,占公司可转债总量 4,399,390 张的比
例为 3.24%;因本次减持公司可转债,导致其拥有公司的合并权益比例由 29.26%
下降至 27.66%,变动 1.60%。因上述人员减持公司可转债,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的合并权益比例由 44.37%下降至 41.85%,变动 2.52%。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人 袁建华
人基本情况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
减持数量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 (张)
可转债减持 2026 年 7 月 31 日 142,530 1.60%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涉
及计算其拥有权益比例的,应当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
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并将其持
股比例与合并计算非股权类证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相比,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行权期限届满未行权的,或者行权条件不再具备的,无需合并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公司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公
(包括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
司股份(实际持有的股
为公司股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
股东名称 权益性质 票)
分)
占总股本比 拥有权益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 (%)
袁建华 人民币普通股 41,072,020 29.26% 41,369,267 27.66%
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 人民币普通股 62,280,886 44.37% 62,584,682 41.85%
动人合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袁建华先生、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的权益比例均取前述二者中的较高者,即
分别占总股本比例 29.26%、44.37%。上表中,所持有可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
系按照可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47.88 元/股相应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权益性质 拥有权益数 合并权 拥有权益数 合并权
量(股) 益比例 量(股) 益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41,072,020 41,072,020
袁建华 27.86% 27.66%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594,494 297,247
JET(H.K.) 人民币普通股 17,547,293 17,547,293
BIOSCIENCE CO., 11.73% 11.73%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
LIMITED
洛阳麦金顿企业管 人民币普通股 2,387,938 1.60% 2,387,938 1.60%
理合伙企业(有限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
合伙)
广州萝岗区汇资投 人民币普通股 1,210,635 1,210,635
资管理合伙企业 0.81% 0.81%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6,548 6,548
(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25,200 25,200
Yuan Ye James 0.02% 0.02%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 21,000
Dannie Yuan 0.01% 0.01%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 16,800
王婧 0.01% 0.01%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人民币普通股 62,280,886 62,280,886
致行动人总计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601,043 303,796
注: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
股份数量+持有的“洁特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公司
发行的“洁特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袁建华先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的合
并权益比例分别占总股本比例 27.66%、41.85%。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减持可转债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