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5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
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回购
提议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公司股东会及 A 股类别股东会、H 股
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
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 A 股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
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议案表决结果
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 A 股
类别股东会、H 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
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15,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428.57万股~1,904.7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80%~1.0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 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公司
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
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在未来实
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21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如下: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万元)
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
励/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1,428.57~1,904.76 0.80%~1.07% 30,000~40,000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具体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
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其中:A股 1,542,165,730 86.38% 1,535,022,873 86.32% 1,532,641,920 86.30%
H股 243,234,200 13.62% 243,234,200 13.68% 243,234,200 13.70%
股份总数 1,785,399,930 100.00% 1,778,257,073 100.00% 1,775,876,120 100.00%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按回购价格上限 21 元/股,且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1 元/股、回购总额下限 3 亿元计算,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约为 14,285,714 股。按照 50%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测算,则拟注销的 A 股数量约为
股)数量约为 1,535,022,873 股。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1 元/股、回购总额上限 4 亿元计算,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约为 19,047,619 股。按照 50%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测算,则拟注销的 A 股数量约为
股)数量约为 1,532,641,920 股。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最终注销的股份数量和拟授予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份数量,需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有
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504.2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250.50 亿元,流动资产 353.06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4 亿
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0.79%、1.60%、1.1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部分董事(包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A 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部
分董事(包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该增持计划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除了该公告中披露的部分董事(包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及其
增持股份实施进展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不存在
其他增减持计划,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向公司董事(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
述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收到董事长焦承尧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中创智领
(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函》,焦承尧先生提议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焦承尧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存在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但不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本次回购期间,焦承尧先生存
在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 A 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数将向上取整),
对于拟用于注销的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公司
将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
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
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
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将适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的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
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及回购后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等;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通知债权人,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提供综合服务;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
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
险;
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
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