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347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
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90,705,133 99.8921 1,287,691 0.0924 213,990 0.01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凌源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6 年度
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鹏、甄朝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