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 2026 年 7 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担保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
保人安达市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安达金开”)、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滨州绿能”)为金开有限的控
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安达金开办理的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13,595.00 万元;金开有限本次为滨州绿能办理的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人为被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
对外担保余额为 1,330,540.35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的比例为 147.28%,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安达金开、滨州绿能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
意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
过 19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160 亿元、参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超过 13,595.00 万元;金开有限为滨州绿能提供的担保共计 1 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上述担保业务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进
行审批。详见附件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附件 2《2026 年 7 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
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
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330,540.35 万元(不含本次),
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1,500.00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47.28%和 3.4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公司类
名称 成立时间 公司地址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 经营范围
信用代码 表人 (万元) 型
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咨询、交流、推广服务;
有限责
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推广服务;光伏设
安达市金 任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 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
开新能源 91231281 (非自
光伏电力 MA1ARQLW 纪鹏 100 然人投
月 13 日 区北方商谷大 持有 100%股权。 护;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开发有限 12 资或控
厦 1109 室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公司 股的法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人独资)
证件为准)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滨州绿筑光伏能源
有限责
滨州经济技术 有限公司 70%股权,邹平 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
任公司
开发区黄河二 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与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组件、机械
滨州绿能 91371600 (非自
光伏电力 MA3QY9Q3 张书萍 1000 然人投
月 12 日 魏桥科技工业 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有限公司 6T 资或控
园有限公司院 持有 10%股权;滨州绿筑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股的法
内 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营活动)
人独资)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 100%股权。
被担保人财务信息(单位:元)
名称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安达市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开新能源 (经审计)
光伏电力
开发有限 282,889,335.31 224,223,563.00 218,044,061.88 58,665,772.31 2,154,581.56 522,615.35
(未经审计)
公司
滨州绿能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6,376,645.60 100,731,306.35 94,457,672.54 15,645,339.25 16,460,331.17 3,943,767.36
光伏电力 (经审计)
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附件 2:2026 年 7 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担保范围
(万元)
承租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出租人的全部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到期及
未到期租金(包括租赁本金及租赁利息)、违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
约金、资金占用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如
安达市金 招商局 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金开新 有)、损失赔偿金、滞纳金、名义价款及汇率
开新能源 融资租 不可撤销 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在此确认,若债权人与债务
能科技 不超过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在
光伏电力 赁(上 连带责任 人变更(含展期)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的履行
有限公 13,595.00 主合同加速到期、提前解除或被认定为不构
开发有限 海)有 保证 期限,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仅需书面通
司 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承租人应当支付、返
公司 限公司 知保证人,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最后一
还或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款项;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代理费、诉讼/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
产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执行费、拍
卖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审计费、收
回/处置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
必要费用等);
(3)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
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4)主合同项下及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
部税费、规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造成债
权人任何损失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
因此需向任何第三方、行政管理机关支付的
任何费用及处罚款项,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租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 70%。
按照 70%的比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出租人的全部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到期及
未到期租金(包括租赁本金及租赁利息)、违
约金、资金占用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如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
有)、损失赔偿金、滞纳金、名义价款及汇率
招商局 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金开新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在
滨州绿能 融资租 不可撤销 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在此确认,若债权人与债务
能科技 不超过 主合同加速到期、提前解除或被认定为不构
光伏电力 赁(天 连带责任 人变更(含展期)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的履行
有限公 7,000.00 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承租人应当支付、返
有限公司 津)有 保证 期限,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仅需书面通
司 还或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款项;
限公司 知保证人,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最后一
(2)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律师代理费、诉讼/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
产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执行费、拍
卖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审计费、收
回/处置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
必要费用等);
(3)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
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4)主合同项下及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
部税费、规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造成债
权人任何损失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
因此需向任何第三方、行政管理机关支付的
任何费用及处罚款项,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进行租前期
年利率/租赁年利率调整而引起的应付款项
调整,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保证人承诺,不得
以对租前期年利率/租赁年利率进行调整未
获得保证人同意而要求减免或部分减免其保
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