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8 证券简称:南网数字 公告编号:2026-025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财务公司”)
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即将到
期,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含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与南网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的通知》,公司拟与南网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由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等金融
服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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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七次董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刘育权、林志波、胡荣、李欢、张昆、刘柳回避表
决。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6 号大楼 17、
法定代表人:吴普松
注册资本:70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478709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0H244010001
经营范围包括下列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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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1)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
为准。)
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
增至 10 亿元,同年获得企业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资格;2011
年 6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广西、云南、贵
州、海南银监局的批准,在四省区设立分公司,同年注册资
本金增至 30 亿元;2014 年 12 月,注册资本金增至 50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830.91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0.83 亿元;2025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务所审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南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7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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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所有者权益 140.53 亿元;2026 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
入 6.87 亿元,净利润 4.1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方电网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之规定,南网财务
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南网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能
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
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南网财务公
司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贷款服务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
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定价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不高于同期境内主
要商业银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主要商业银行指: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交通银行)。其中:
结算业务服务:南网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含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
资金汇划费用;
存款业务服务: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同
期同类存款的利率,也不低于南方电网公司其他所属单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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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南网财务公司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服务:由双方按照公
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同业水平执行;
贷款业务服务:按不高于符合 LPR 利率政策下同期境内
主要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不高于南网
财务公司向南方电网公司其他所属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
务所定的利率;
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除上述
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主
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不高于南网财务公司向
南方电网公司其他所属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主要有合作原则、服务内容、双
方承诺、风险与控制措施及期限等,其中涉及的关键条款有
以下四个方面:
在不违反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南网财务公司向南网数研院
(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
务: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本、外币结算与管理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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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根据公司需求开展的业务。
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遵循依法合规、
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
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不高于同期境内主要商
业银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在协议有效期间,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
公司)每日在南网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或等值外币),不包括募集资金和根据政府相关要求需专
项使用的资金;南网财务公司向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分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融资租赁、保理等)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分公司)委托南网财务公司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承诺与南网
财务公司合作的金融服务事项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
条第(二)项规定,不得通过与南网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
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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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
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本次关联交易过程
严格遵循了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
七、风险评估情况
南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
好地控制风险。南网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
定要求。
公司每半年对南网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截至目
前未发现南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最近一期
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风险
评估报告》。
八、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
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南方
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
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公司通过成立金融
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及
时取得南网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
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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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用 20.69 万元,利息收入 1367.90 万元。
十、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6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
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且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综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
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南网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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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七次董事会(临
时)会议,关联董事刘育权、林志波、胡荣、李欢、张昆、
刘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网数字与南网财务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
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南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2026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
议》;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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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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