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11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东方时尚”)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23,453,606.64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结
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东方时尚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6)京 0108 民初 51908 号民事传票。山东东方时尚因与原告北京华蓝盾科
技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原告北京华蓝盾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申请。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华蓝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二)本次诉讼机构的名称及所在
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自 2018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期间,就被告经营
的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学校汽车、摩托车考试设备、场地、软件等的供销、建
设、安装、开发、维护等事宜分别签订十三份合同书,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增
了多笔配件及服务采购项目。相关合同及新增采购内容均已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
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被告仍欠付原告合同款及新增采购
款共计 8,215,281.04 元。上述欠付款项经原告多次主张,被告均以财务困难为
由拒不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在原告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对欠付合同款项均无异
议的情况下,以财务困难为由仍长期、巨额拖欠合同款项的行为已给原告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的申请人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
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 10 件,涉及本金金额为 37,006,558.82 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31%。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
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序 原告/申请
案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号 人
(2026)京 0115 民 大 地建 筑事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建设工程
初 18215 号 务所(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合同
纠纷
反 诉 原 告
( 本 诉 被 反诉被告(本诉原
(2026)冀 0110 民 土地租赁
初 3980 号 合同纠纷
市 公安 局交 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通管理局
北 京利 骏建 建设工程
(2026)鲁 0303 民 山东东方时尚驾驶
初 9847 号 培训有限公司
公司 纠纷
京兴劳人仲字[202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共 5 件(含劳
动仲裁案件)
合计 13,552,952.18 /
注:1、“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
息、罚息、承担的受理费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
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下同。
金额为一审判决金额。
五、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进展之外,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号
法院判决原告
杨照军对被告
东方时尚国际
航空发展有限
被告一:东方时尚 公司在被告东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 方时尚通用航
公司 空股份有限公
被告二:东方时尚 司 的 13.75% 股
(2026) 苏 132 4 民 间 借 收到强制执
民初 2162 号 贷纠纷 行通知书
公司 决被告向原告
被告三(标的): 支付本金及其
东方时尚通用航空 他 费 用 共 计
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0
元;同时判决被
告负担受理费
法院判决原告
杨照军对被告
东方时尚国际
航空发展有限
公司在被告东
方时尚通用航
空股份有限公
司 的 13.75% 股
权享有质权;判
决被告向原告
支付本金及其
他 费 用 共 计
元;同时判决被
告负担受理费
第一被告:东方时
尚虚拟现实技术应
用(北京)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东方时
尚驾驶学校股份有
收到法院发
限公司 融 资 租
(2024) 津 031 9 民生金融租赁 送的保全结
民初 28902 号 股份有限公司 果反馈告知
种幻影科技有限公 纠纷
书
司
第四被告:东方时
尚国际航空发展有
限公司
第五被告:徐劲松
驳回上诉,维
(2025)浙 0102 被告一:东方时尚
浙江浙银金融 融 资 租 持原判。判决
民初 8543 号/(2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
公司 纠纷 审 受 理 费 50
元
被告一:石家庄东
驳回上诉,维
(2025)冀 0110 方时尚驾驶培训有
北京鲁兴筑龙 装 饰 装 持原判。判决
民初 10825 号/ 限公司
(2026)冀 01 民 被告二:东方时尚
公司 纠纷 审 受 理 费
终 3383 号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
公司
东方时尚驾驶 北京山兴园林绿化 收到民事裁
(2025)京 0111 租 赁 合
民初 27115 号 同纠纷
公司 第三人:曹江培 司撤回起诉
(2025)京 0108 兴业银行股份 被告一:东方时尚 金 融 借 收到法院补
民初 68689 号 有限公司北京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 款 合 同 正民事裁定
西直门支行 公司 纠纷 书,目前兴业
被告二:东方时尚 银行股份有
投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已上
被告三:徐雄 诉
被告四:徐劲松
被告五:郑红
(2026)豫 1622 东方时尚驾驶
东方时尚通用航空 二审已判决,
民初 1111 号/(2 学校股份有限 民 间 借
审原告) 知书
(2024) 冀 108 2 三河市金航道 湖北东方时尚驾驶 借 款 合 收到执行通
民初 11064 号 商贸有限公司 培训有限公司 同纠纷 知书
被告一:北京紫维
东方时尚驾驶
(2026) 京 011 5 亿鑫文化传播有限 买 卖 合 收到开庭传
民初 29450 号 公司 同纠纷 票
公司
被告二:黄素芬
上诉人(原审
被告):石家
(2025)冀 0110
庄东方时尚驾 被上诉人(原审原 二审维持原
民初 4953 号/(2 承 揽 合
司、东方时尚 林绿化有限公司 通知书
驾驶学校股份
有限公司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