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
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顺应市场变化与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
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5亿港元(含本数)且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于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H股总股份(不包
括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10%的H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
护股东权益,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H股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后,拟回购公司H
股股份。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5亿港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H股回购的每日回购价格不得较该回购
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高出5%或以上,实际回购价格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于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H
股总股份(不包括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10%。
董事会不会实施可能导致公众持股量低于《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
持股量或导致任何股东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提出强制全面要约的回
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授
权届满之日止。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本次回购期限将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
到公司于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H股总股份(不包括H股库存股
(如适用))的10%,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予的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有效期
届满;若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H股一般性授权,则本次回购实施
期限相应顺延至新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
公司拟将所回购股份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处置将依据《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及境内外法律法规办理全部法定手续。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在一般性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及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公司不保证任何H股回购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建议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