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6-04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韩文
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公司副总裁(经董事会授权代行总裁职责)丁耀良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文龙先生为公司
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韩文龙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
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规定涉及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韩文龙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
控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广东省绿色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
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后管理部总经理。2021
年加入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风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控股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合规管理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级)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级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文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