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4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6〕7 号文
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
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 部 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印发 《企 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 会
〔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会计处理规则
作出明确规范,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
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20 号》各项规定进行会计核
算。除本次变更的会计政策外,其余未发生变动的会计核算规则,仍持续沿用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
(四)变更实施日期
根据财会〔2026〕7 号文件规定,公司统一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更新
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会计准则更新要求作出的合规性统一
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
整,变更依据充分、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核算情况。执行更新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过
往及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