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33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立董事杜鹏程先生、GAO FENG 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任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超募资金用途等情形,不会对
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