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30 20:07: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哈尔滨敷尔
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7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3.3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9.50
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四)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
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敷尔佳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