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30 20:0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4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约定,南宁八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全面核查。
现将相关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在内部公告栏张贴《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2026 年 7 月 29 日,公示时长
满足不少于 10 日的法定要求。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若对公示激励对象人
选、公示信息存在异议,均可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反馈。
  截至本次公示期届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异议反馈。
  二、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全
面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纳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核心业务骨干;名单内不含独立董事,亦不含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主体的配偶、父母、
子女。
  (二)全体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划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预留股票期
权授予条件已全部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确定 2026 年 7 月
份预留股票期权。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八菱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