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
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其
中 4 名独立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董事马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马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任
命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马杰先生、庄丹先生、Frank Franciscus Dorjee(范•德意)先生及戴
育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
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会议选举李长爱女士、曾宪芬先生及戴育四先生担任长飞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长爱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会议选举范•德意先生、管景志先生及李长爱女士担任长飞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其中范•德意先生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席。任期三
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庄丹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扬帮卡)先生、郑昕先生、聂磊先生及 Jinpei Yang(杨锦培)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聘任杨锦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
香港<公司条例>委任之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
件的代理人的议案
黎少娟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委任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并辞任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委任的授权
代表职务。
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委任卓佳专业商
务有限公司的黄沛翘女士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并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委任黄沛翘女士为公司授权代表,并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飞上海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飞
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合营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6-03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飞
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 20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庄丹先生、扬帮卡先生及王瑞春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庄丹先生简历
庄丹先生,56 岁,博士。庄丹先生自 2017 年 1 月 24 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
董事,自 2011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
庄丹先生于 1998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1998 年 3 月至 2001 年 11 月先后担任
财务部经理助理、经理,并于 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财务总监。庄丹先
生于 1992 年 7 月自武汉大学取得审计专业学士学位,于 1995 年 6 月自武汉大
学取得会计专业硕士学位,于 1998 年 6 月自中南财经大学取得会计专业博士学
位及于 2001 年 4 月自上海财经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博士后证书。庄丹先生现为湖
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获中国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
于本公告日,庄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庄丹先生
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扬帮卡)先生简历
扬帮卡先生,60 岁,博士。扬帮卡先生自 2020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高级副
总裁。
扬帮卡先生自 1998 年 7 月起任职于 Draka Holding N.V.,先后担任光纤市场
及销售部经理、光纤采购部副总经理、光纤商务总监及管理委员会成员兼企业采
购小组成员,并于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 Prysmian S.p.A.(于米兰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PRYMY)光纤销售及营销部总监及商务部管理委员
会成员。扬帮卡先生于 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扬帮卡先
生于 2003 年 3 月自荷兰公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1999 年 9 月自荷
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获得 EMBA 学位,并于 2024 年 8 月自法国巴黎国际管理学
院获得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扬帮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扬帮卡先
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昕先生简历
郑昕先生,58 岁,自 2020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并自 2022 年 1 月
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郑昕先生于 1998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区域经理、北京办事处总经
理以及光缆销售部经理、光缆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并于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公司销售总监。郑昕先生于国防科技大学获得应用物理
专业学士学位,并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郑昕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郑昕先生与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聂磊先生简历
聂磊先生,54 岁,自 2020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聂磊先生于 1998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市场分析师、销售部
广州办事处高级销售代表、成都办事处首席代表、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兼公网部经
理、国际业务中心总监。聂磊先生于武汉工业大学获得工业管理工程学士学位,
并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于本公告日,聂磊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聂磊先生与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Jinpei Yang(杨锦培)先生简历
杨锦培先生,50 岁,自 2022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杨锦培先生于 2005 年 1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加拿大麦格纳动力及驱动
系统,担任财务分析师;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麦格纳汽车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内外饰业务单元中国区财务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职于
江森自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汽车业务单元中国区中南分区财务总监、
中国区变革管理总监、中国区财务总监;201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安道
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执行财务总监。杨锦培先生 1998 年 7 月毕业于
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其后于 2005 年 6 月获得加拿大麦克马
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07 年 8 月获得加拿大管理会计师证书,并于
于本公告日,杨锦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杨锦培先
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