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34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新恒汇 股票代码 30167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建东 宗晓艳
电话 0533-3982031 0533-3982031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 187 号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 187 号
电子信箱 zjd@henghuiic.com zxy@henghuiic.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597,505,055.09 474,373,638.49 2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822,329.97 88,954,488.51 -6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5,873,207.63 85,666,426.38 -223.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50 -7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50 -7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8% 7.04% -5.2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46,083,023.98 2,113,485,048.66 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99,928,650.92 1,922,276,442.43 -6.36%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
通股股东总 21,554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权股份的股东 0
数 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虞仁荣 境内自然人 23.56% 56,432,000 56,432,000 不适用 0
任志军 境内自然人 12.15% 29,116,000 29,116,000 不适用 0
上海武岳峰
集成电路股
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8% 28,216,000 0 不适用 0
企业(有限
合伙)
淄博高新城
市投资运营
国有法人 4.05% 9,708,700 0 质押 9,704,350
集团有限公
司
西藏龙芯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9% 8,833,300 0 不适用 0
资有限公司
共青城景枫
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5% 8,495,100 0 不适用 0
业(有限合
伙)
#陈同胜 境内自然人 3.04% 7,287,000 7,282,000 质押 4,500,000
共青城志林
堂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6,795,900 6,795,900 质押 6,795,900
企业(有限
合伙)
平安证券-
招商银行-
平安证券新
恒汇员工参
其他 2.50% 5,988,886 0 不适用 0
与创业板战
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
划
淄博高新产
业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2.21% 5,300,000 0 质押 4,800,000
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虞仁荣、任志军为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股东陈同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7,282,000 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7,287,0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