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5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4.61 元/股。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24.6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031,69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5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4.61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219,01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1%。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5)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7)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则存在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切实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
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 20%(2026 年 7 月 2 日收盘价为 18.05 元/股,2026 年 7
月 29 日收盘价为 13.00 元/股,累计跌幅 27.98%)。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进行。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4.61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在股
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4.61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031,69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2%;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4.61 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219,01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1%。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如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上限金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股份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决定
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
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依法予以实施。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031,69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 0.5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全部出售,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
变化。若回购股份未来未能出售,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47,343,205 12.10% 47,343,205 12.16%
二、无限售条件 343,886,124 87.90% 341,854,430 87.84%
三、股份总数 391,229,329 100.00% 389,197,63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后续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成时股份数
量为准。
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1,219,01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31%。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全部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
变化。若回购股份未来未能出售,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47,343,205 12.10% 47,343,205 12.14%
二、无限售条件 343,886,124 87.90% 342,667,107 87.86%
三、股份总数 391,229,329 100.00% 390,010,31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后续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成时股份数
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94,351.6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239,523.45 万元,货币资金 64,787.71 万元,流动资产 222,766.90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
毕,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7%、2.09%、7.72%和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结合未来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管
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
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于提议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其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
胡范金先生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减少股份 1,324,568 股。除上述情形外,胡范
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胡范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
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等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
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十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
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授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括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或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
分实施的风险。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
回购的事项,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