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9,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8 月 5 日。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年 5 月 10 日。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对外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
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实际授予 实际授予
授予价
登记的股 登记的激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格(元 登记完成日
票数量 励对象人
/股)
(万股) 数(人)
首次授予 2025 年 5 月 26 日 19.34 428.50 265 2025 年 7 月 15 日
预留授予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9.34 95.00 79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注: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调整为 19.34 元/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未进行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和对应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间隔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B)
(A)
解除限售 对应考
期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 2025
除限售期 年
考核分类 指标完成情形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A≥Am X=100%
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80% 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
(A)
字[2026]200Z0583 号):
A<An X=0
以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B≥Bm X=100% 净利润为基数(剔除股权激励相关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25 年净利
净利润增长率(B) Bn≤B<Bm X=80%
润增长率高于目标值 20%。
B<Bn X=0 满足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指标任
一达标即可解除限售的考核规则,
出 现 A≥Am 或 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X=100%
B≥Bm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双指标综合判定规 出现 A<An 且 B
X=0
则 <Bn
其余指标组合分
X=80%
布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
计 265 人:其中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无法胜任岗位,已丧失全部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售,由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
部门考核指标完成度(Y) Y≥100% Y<100% 购注销。
剔除上述 17 人后,剩余 248 名激励
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对象相关考核情况如下:
全部 248 名激励对象所属部门年度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业绩指标完成度均不低于 100%,部
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考评结果 A B+ B- C
个人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24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等级为 B+及以上,满足个人层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
面解除限售条件,本期可全额办理
售比例×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以下、1 名激励对象发生岗位调
整,前述合计 4 名人员本期对应批
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
股份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24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占其获授
(万股) 数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244 人) 396.50 118.95 3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8 月 5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89,50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豁免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
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增减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4,118,713 39.06 -1,189,500 202,929,213 38.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8,471,931 60.94 1,189,500 319,661,431 61.17
总计 522,590,644 100 0 522,590,644 1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