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 大千生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30 18:14: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3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投资”)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
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大千投资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与其股东范荷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大千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6,786,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转让给范荷娣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7.02 元/
股,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 115,497,72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持股
                         (公告编号:2026-027)
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大千投资、范荷娣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大千投资         6,786,000     5.00%             0      0.00%
范荷娣                 0      0.00%      6,786,000     5.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未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千生态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